近日,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起草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城乡建设工作,对绿色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城乡建设领域必须重点突破、率先变革,实现绿色发展。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重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发展,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大意义。
——编制背景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将绿色发展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意见确定本地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起草过程
自2021年7月《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启动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技术支撑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文件精神,积极组建涵盖规划、建筑、生态、环保、市政、交通等多专业的编制工作组,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等单位积极保持密切合作,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近30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及各区、县政府的意见,准确把握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内涵,按照内容全覆盖的原则,结合重庆市实际特点,在“规划、建设、管理”三个层面落实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具体要求。于2022年5月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7月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统筹制定了重庆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的两个阶段总体目标。其中2025年总体目标主要包括:资源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和综合治理能力持续提高,并对每个部分的目标明确出了具体数据指标。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结合重庆城乡建设特点,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关键环节,从“规划、建设、管理”三个维度全面系统地制定了六大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绿色发展。构建双城经济圈发展新格局,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打造安全绿色、生态宜居的文明美丽乡村,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动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
二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推动“无废城市”、海绵城市、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能源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互联互通交通网络,推动成渝地区共同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完善绿色出行设施,加快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增添城乡绿色发展新动能。
四是深化绿色建筑创建。实施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推动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建设组织模式改革,推广绿色建材普及应用,助推实现双碳目标。
五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加强养老托育、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体育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强居民绿色生活体验。
六是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和基层治理体系,建立智慧化的城市治理体系,健全城乡应急处置体系和城乡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和能耗限额制度,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六大工作任务中包含了260项具体工作任务,涉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委等近30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全面覆盖了我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的各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