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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党章修改要点及历次党章修改
发布时间:2013-01-13 13:20  来源:党工部提供 

十八大党章修改要点及历次党章修改

 

2012111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党的十八大秘书处负责人。

  关键词1 :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基本内涵

  问:怎样理解党章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的重大意义?

  答:党章修正案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把科学发展观写在我们党的旗帜上,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是这次党章修改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性贡献。

  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第七自然段充实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定位的内容。这段话深刻阐明了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基本内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

 

  关键词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

  问:党章修正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作了哪些充实和完善?

  答:党章修正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充实和完善,主要体现在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

  党章修正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充实和完善还体现在,根据党的十七大以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实践新认识,对总纲中相关部分进行了充实和调整,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4个自然段充实了内容,并增写了生态文明建设自然段。

  党章修正案总纲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适应世界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党章修正案总纲增写了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内容。充实这方面的内容,有利于全党更加全面地认识新形势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党章修正案总纲调整和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

 

  关键词3:改革开放

  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

  问:党章修正案为什么突出强调坚持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

  答: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开放。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八大对深化改革开放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新的目标任务。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对阐述改革开放的自然段作了充实,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有利于全党更加充分、更加深刻地认识坚持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

 

  关键词4:党的建设

  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充实了什么新内容?

  答: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根本保证。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党章修正案在总纲部分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中,强调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进一步强调求真务实,把它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并列作为党的建设第二项基本要求;增写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的内容。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总结和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的建设的新经验,并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衔接,党章修正案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干部工作提出了一些新要求。第三条第一项第一句修改为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这样修改,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第三十三条增写了干部选拔监督的内容,第一款强调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第二款增写了党重视监督干部的内容。

 

  【新闻背景】

  党章修改16

  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李景田介绍,党的十八大对党章的修改,应是我们党诞生以来第16次修改党章。

  李景田说,我们党在1921年召开了一大,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一大提出并制定了党纲,没有来得及制定党章。

  我们的第一部党章是党的二大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二大以后的历次代表大会(五大除外)均对党章作出不同程度的修改。由于当时的特殊环境,五大未对党章进行修改,会后由中央政治局对党章进行修改。

现行党章是19829月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30年来,在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党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它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据新华社

 

历次党章修改:记录党的历史进程

次数

时间

概述

内容

一大纲领

1921

实际上的第一部党章,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

1921年7月23日,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宣告了完全新型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南的、统一的中国工人阶级政党的诞生。一大制定了具有党章性质的党纲,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明确规定“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从建党之初,我们党就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规定为自己的奋斗目标。

二大党章

1922

第一部正式章程,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1922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二大制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了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根本原则,是党的第一部完整形态的章程,不仅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的完成,而且标志着我们党从此开始有了自己的最高行为规范。

三大党章

1923

第一部修正章程,严格入党手续以准备进入统一战线。

1923年6月,党的三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在二大党章的基础上,增加了1条,对党员的“自请出党”作了严格规定;对党员入党候补期、党小组的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组成等作了重要修正。

四大党章

1925

第一次设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1925年1月,党的四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增加了“凡党员离开其所在地时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其所前往之地如有党部时必须向该党部报到”一条,严格了党的纪律;对党支部的组成、党支部的会议作了重要修正。

五大后政治
局会议通过
的党章

1927

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党章,党的组织章程规范化的开端。

1927年4、5月间,党的五大召开之时没有通过新党章。根据五大精神,6月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对党章作了较大修改:第一次明确提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增加了设立中央政治局、监察委员会和党团等内容,并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

六大党章

1928

唯一不是在国内修改和通过的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

1928年7月,在莫斯科召开的党的六大,首次提出民主集中制的三项根本原则;同时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的一部分,无条件服从共产国际的决议。

七大党章

1945

第一部完全独立自主修改的党章,第一次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第一次以条文形式明确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党的七大在延安召开。七大党章首次增写总纲部分,阐明了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作风、群众路线;第一次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党章;首次在党章中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四项;进一步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科学界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提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

八大党章

1956

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第一次规定党的全国、省级、县级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突出强调要加强执政党建设。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八大,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八大通过的党章,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强调执政条件下反对官僚主义,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提出“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强调执政条件下发扬党内民主,健全集体领导的重要性;第一次对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作出初步规定;把维护党的团结,正确进行党内斗争的方针写进党章。

九大党章

1969

充满“左”的严重错误,突出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

1969年4月,在“文化大革命”的高潮中,党的九大召开。九大党章突出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取消了党内民主、集体领导、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预备期等重大组织原则和纪律;将林彪的接班人地位写进党章。

十大党章

1973

继续推行“文化大革命”以来“左”的严重错误,强化“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

1973年8月28日通过的十大党章,继续九大党章“左”的错误。除删去有关林彪的内容外,沿袭九大党章的内容和结构。

十一大党章

1977

从“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和混乱中开始走向正确道路的过渡和徘徊时期的一部党章。

粉碎“四人帮”以后,1977年8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大,对党章内容作了许多修改: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任务,强调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重申党的干部路线,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党员的预备期等内容。但没有能够纠正“左”的错误。

十二大党章

1982

第一次比较全面而正确地回答了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目标、途径和方法等基本问题,标志步入真正意义上的执政党建设轨道。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崭新命题。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第一次做出“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的规定。在具体内容上,增加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等5章,其中“党的干部”一章,是历届党章所没有的。

十三大党章

1987

第一次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在党建问题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转变观念和做法,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新路子。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召开的党的十三大,系统地阐明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完整地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确定了经济发展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一系列科学理论观点作了归纳。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对党章的部分条文内容进行了修改。

十四大党章

1992

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国内政治形势的客观需要,反映了对社会主义本质和党建规律的最新认识,充分体现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是全党的行动指南和工作准则。

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大会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十五大党章

1997

20世纪最后一个党章,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大会首次使用“邓小平理论”这个科学概念,并把这一理论作为指引党继续前进的旗帜,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系统完整地提出并论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形式、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依法治国等问题作出新的论断。

十六大党章

2002

新世纪的第一个党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大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作了新的科学界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作用,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补充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内容;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

十七大党章

2007

充分体现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明确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十八大党章

2012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召开的党的十八大,大会一致同意在党章中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写入党章;同意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并作出阐述。